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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当庭指认检察官事件网络舆情传播数据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1-22 点击数: 0
“我把你当大哥,你还把我往死里弄”。“黑老大”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是自己的“保护伞”,这戏剧性一幕近日出现在重庆大足区法院庭审现场。到底是“黑老大”血口喷人,故意陷害公诉人?还是案件另有隐情?

导语

“我把你当大哥,你还把我往死里弄”。“黑老大”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是自己的“保护伞”,这戏剧性一幕近日出现在重庆大足区法院庭审现场。到底是“黑老大”血口喷人,故意陷害公诉人?还是案件另有隐情?

事件回溯】

11月18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尹光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当天的法庭调查环节出现戏剧性一幕:“黑老大”尹光德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唐浩是他的保护伞,称“经常吃喝玩乐,曾送对方1万元现金”。尹光德在法庭上还提出,今年4月12日、13日的讯问同步录音都没有声音,他指控大足警方涉嫌对他非法取证,“如果我不承认自己黑社会大哥,他们就要将我的家人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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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检察官唐浩当庭承认,和尹光德是熟人,并向尹表示可以向纪委监委举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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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长决定休庭20分钟。重新开庭后,审判长表示:本案继续开庭,如尹光德及其辩护人提出明确的回避理由和事实,法院将其提交大足区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决定唐浩是否回避。接下来的庭审中,受到回避申请的唐浩继续担任第一公诉人,并对尹光德进行讯问。

重庆市委政法委微信公号“重庆政法”19日下午发消息称,重庆市扫黑办已成立相关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调查工作,相关调查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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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数据】黑老大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引近1亿次“围观”

 事件曝光后,立即引发网友的关注与讨论。新浪舆情通数据平台统计11月18日至11月20日15时,事件全网信息量达1.38万条,其中微博信息量为1.15万条。相关微博话题在微博平台引发1.12亿次阅读,9355条讨论,其中#黑老大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曾登上微博热搜排行榜第19的位置。

事件全网相关信息中敏感信息占比89.01%,舆论对此次事件中“黑老大”与检察官之间的关系颇为关注,负面声音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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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息走势图可见,20日9时,@Vista看天下 报道此事后,信息量攀升,10时到达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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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键词云可见,“重庆”“黑老大”“尹光德”“庭审”“指认”“检察官”“唐浩”系其“保护伞”引起网友关注,冲突检察官有很多“倾向性”“讯问”激怒了“被告人”“两人”“关系”为“熟人”也遭质疑,网友评论事件具有“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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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传播过程中,可见@Vista看天下 带动转发2481次;橙V用户@东土大唐三俗和尚 评论此事“精彩”也获得1200次转发,助力事件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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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男女比例可以看出,男性关注比例高于女性,占比为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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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表情中,可见“笑cry”“doge”表情较为常见,说明该事件中,网友戏谑情绪明显;也有网友在线“吃瓜”,等待有关部门调查结果。此外,网友对于“黑老大”当庭状告检察官表示“费解”,二人为熟人关系也令网友“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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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聚焦】指认目的引猜测 网友期待官方用事实澄清争议

看到这一消息,舆论纷纷猜测“黑老大”当庭指认行为的目的是什么,是诬陷还是确有其事?部分舆论认为被告人在庭审环节突然指认公诉人系保护伞,也不排除恶意攀诬、拖延庭审可能。新京报发文“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在庭审环节突然指认公诉人系保护伞,也不排除恶意攀诬的可能。一般情况下,在讯问、庭前会议等环节,被告人有多次机会申请回避,其未行使该权利,恰恰在法庭调查时突然“发难”,令人不解。不排除被告人故意拖延庭审的可能”;北方晨报表示“如今仅他的一面之词,也不排除有恶意攀诬的情况,毕竟讯问、庭前会议等多个环节有申请检察官回避的机会,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突然发难,也有故意拖延庭审的可能性”。

自媒体及网民

观点

视频自媒体@法治吹鼓手

这事啊,也得辩证看,有一种诉讼技巧叫“申请回避”,以此法定权利干扰庭审,以达到拖延、对抗追诉的目的。

@510斤大胖子

不排除狗急跳墙,诬告的现象,收了钱还经常跟他吃喝玩乐怎么可能敢带倾向性的使劲搞他,这不是找揭发吗?  

同时,部分舆论质疑涉事检察官继续庭审的行为。自媒体“狐度”认为“在休庭后依然要求‘继续开庭’,仍由被指控为‘保护伞’的检察官继续讯问被告人,这种‘赶工’就值得商榷了,虽然还要做出事后的核实,法庭在这种情况下‘埋头赶路’,显然不太合适。” 

自媒体

观点

自媒体“律视微言”

大足县人民法院面对这一突发状况,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当庭驳回回避申请,要么宣布休庭。而既不驳回又继续开庭审理的做法丧失的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还有司法的公信力。

法律博主@布衣老记 

无论如何,从法律程序看,作为被指控者,都不适合再坐在法庭上继续担当公诉人了。应该进行调查,真是保护伞就立案,不是保护伞要还人清白。还让这个检察官继续公诉,既不尊重被告权利,更有违程序正义,不要让人觉得保护伞后面还有保护伞!

此外,有舆论期待当地官方用事实澄清争议,还司法公信力。澎湃新闻评论“尹光德指认检察官为‘保护伞’,期待当地官方用事实澄清争议,还原真相。这一幕法庭闹剧也给各地的扫黑除恶行动提了个醒——办案机关的工作还需更严谨负责,不能遗漏任何可疑的细节,不放过任何一匹可能的害群之马。在事前把功夫做足,就能尽可能避免事后的争议,如此才能维护司法的公信力,规避不必要的风波”。

说起“当庭举报”,去年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事件。2018年8月31日,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的庭审中,被告人郭晓刚为立功,当庭举报了其为当红影视明星范某代付66万税款的情况,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自媒体“今日评论”提出问题“‘黑老大’尹光德指控如果被证实,其这种在法庭上当庭指控的行为,能否定性为立功表现?是否因此可以给其减刑?”

舆论反思

正如新京报评论,既然被告人当庭指认检察人员系保护伞,检察人员也认可是其熟人,相关部门就有必要深入调查,如果真的存在需要回避的事由,就当及时责令其回避,并追究其之前“瞒报”的责任;如果确系保护伞,则应启动更严厉的追责程序。如果不存在被告人所指认的情况,则应及时还检察人员清白,并尽快地推进庭审进展,确保这一重大案件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经得起考量和检验。(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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