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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烟花厂爆炸瞒报事件网络舆情传播数据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12-26 点击数: 0
浏阳一烟花厂爆炸事故引发关注后,“企业相关人员伙同相关部门人员谎报、瞒报”“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等细节的曝光再次将事故以及当地政府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导语

浏阳一烟花厂爆炸事故引发关注后,“企业相关人员伙同相关部门人员谎报、瞒报”“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等细节的曝光再次将事故以及当地政府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件回溯】

12月4日7时32分许,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烟花爆竹,引起爆炸事故。当天中午,浏阳市政府第一次对外通报,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下午,澎湃新闻称,从多个官方渠道证实,爆炸已致7死多伤。对此,浏阳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上述通报为澄潭江镇政府发布的通稿,存在遗漏,是否存在瞒报的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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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晚间,长沙市政府官方微信公号“长沙发布”通报称,事故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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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二次通报也被认定存在瞒报。根据23日应急管理部的通报,当地隐瞒了该爆炸事故的真相——经过湖南省政府的深入调查,发现并核实另有6人死亡,“当地隐瞒死亡人数,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约谈了长沙市、浏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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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新华视点 报道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职。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公安厅成立的专案组,仍在调查这起爆炸事故及瞒报、谎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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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新京报“我们视频”旗下热点新闻栏目@紧急呼叫 报道“浏阳爆炸事故死者亲属曾遭抢尸”令舆论震惊,“一出事政府里面就安排人,用私人的车子把尸体拉到(江西)萍乡那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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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数据】敏感信息近九成 愤怒情绪成主导

根据新浪舆情通数据显示,12月23日至25日期间,事件全网信息量达1.76万条,敏感信息占比为90.97%,可见舆论对当地政府“瞒报”死亡人数的负面情绪显著,存在较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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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敏感信息占比的变化趋势,23日“瞒报”被“识破”后,敏感信息迅速上升,占比居高不下,25日随事件关注度下降,敏感信息也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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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25日,相关话题#浏阳花炮厂爆炸瞒报死亡人数#总阅读量为1.5亿,讨论量近八千条,可见此次事件网友发声意愿强烈。从信息走势图上可见,23日 应急管理部发布通报后,迅速引起舆论注意,媒体报道后事件发酵,当日21时信息量达到峰值,次日,信息量再次波动,事件的后续发展情况仍被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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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云中,“花炮厂”“爆炸事故”有关部门“瞒报”“死亡人数”为事件传播的核心词汇,谎报人数公布后,令网友“唏嘘”不已;“国务院”约谈“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引发网友关注,呼吁要“彻查”涉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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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传播人中,除@新京报 、@新浪新闻 等媒体官博报道此事外,@新华视点 跟踪报道处置情况受到网友关注;@应急管理部 官博发布相关信息,@重庆检察 、@曲靖检察 、@西安检察 等检察机构官博亦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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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男女比例可以看出,男性对于此次事件更为关注,占比为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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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相关信息微博表情可以看出,“愤怒”“衰”“摊手”等表情频繁出现,表达了网友对当地政府“瞒报”死亡人数的负面情绪;“蜡烛”“心”则表达了网友对于事故中逝者的哀悼以及对伤亡家属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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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数据】舆论呼吁从严查处瞒报事故 监管部门难辞其咎

为什么要谎报瞒报?根据相关法规,10至30人死亡属于“重大事故”,10人以下死亡属“较大事故”。有媒体表示,当地将13人死亡谎报为7人死亡,就意味着处理层级可由省下降到市,意味着“板子”可能会落得更轻一点,“帽子”可能会戴得更稳一点。

烟花厂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固然令人痛心,但瞒报谎报伤亡人数,无疑令公众感到震惊。@全景网 发起“瞒报事故死亡人数是否要入刑”的投票,截止12月25日,已有2万人参与投票,超过九成的网友认为必须追责,“严重可入刑”,公众愤怒程度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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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部分舆论呼吁彻查并严惩涉事人员。北京日报发文“在有明文规定的报告流程中,瞒报谎报是如何完成的,如何动手脚、做假象,才是最应该追问的一环。是利益输送让企业老板和公职人员一起铤而走险,还是上报流程环节存在漏洞?瞒报,同样算得上一起更大的‘安全事故’多彩贵州网评论“也唯有从严从重查处‘瞒报事故’,才能让安全规则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深入地方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脑中心中”。

自媒体及网友

观点

知名财经博主@何天恩

这既是对死难者不负责,也是对社会国家不负责,更是一种目无党纪国法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涉事负责人做出免职处理的同时,还应追究其职务范围内的法律责任。

知名历史博主@历史沉河

安全生产大于天!严惩一切漠视生命安全的行为。

财经作者@谭浩俊微财经

瞒报死亡人数,也是草芥人命,必须严厉追责。事实也是,遇到安全事故,不是很好的处置,却首先想到瞒报事故死亡人数,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决不能姑且,必须坚决打击,决不手软。

知名情感博主@幸运男孩

安全生产大于天,人民生命大于天,任何企业都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瞒报性质太恶劣,必须严格查处。

部分舆论点赞有关部门追责、问责的做法,人民日报文中称“如今这些追责、问责处理,体现的是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是从严治党的必然,也是对死伤者一定程度上的告慰”;中国长安网 表示“透过数字看到的是责任是落实,更是真实的民心民意;透过数字看到的是政绩是作风,更是当前的形势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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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瞒报死亡人数,转移遇难者遗体,在浏阳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2016年浏阳当地一烟花厂就试图将一起死亡5人的事故,瞒报为2人。当时的调查结果称,地方政府对瞒报失察。而应急管理部的这次通报,也让该事故中的瞒报乱象进入舆论视野,有观点认为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无可推卸。人民日报评论“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地烟花爆竹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安全监管环节仍疏于职守,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没有到松懈的时候”。

媒体

观点

凤凰网

监管者接受了公众的委托,本应利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安全的生产环境、社会环境,失职不作为已然有负公职。当事故发生后,公权力再被用来涂抹真相,替责任人减轻罪责,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亵渎。

红星新闻

想着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保证民众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反而在事故发生后,隐瞒真相、逃避责任,说到底还是凸显出当地对生命的漠视,对监管的无视。  

新京报

发生事故后,不是将所有心思用在反思监管失职上,而是把心思都花在对死亡人数的“修饰涂改”上,本质上还是推脱责任的思维在作祟。这种思维反映到日常工作上,必然是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的不到位。

多彩贵州网

“12·4”浏阳烟花厂爆炸事故的背后是烟花爆竹出口环节监管存在漏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量存在弱化现象,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执法宽松软问题突出。

舆论反思

现在事故真实情况已经被揭开,相关责任人也将依法依规受到惩治,需要当地能够真正吸取教训,并治理暴露出的问题,让烟花爆竹行业能够规范有序发展。而此次事故,也给其他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时刻不能放松,事后处理工作更不能敷衍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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